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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花都2名男童车内窒息死亡事件

2020-07-02 13:28
作者:蚁坊软件浏览次数:14455

网络标签:广州花都;2名男童;车内窒息死亡;责任归属;律师解读

 

图源:来自网络

事件简介:6月21日下午,@广州花都公安 发布警方通报,通报内容大体为6月20日广州花都警方接群众陈某(男,55岁,花都区人)报警称,发现有2名男童在其车内,怀疑已死亡。花都警方迅速派员到场处置,协助120医务人员将2名男童送医院抢救,但因抢救无效死亡。据报警人陈某称,他于6月19日19时许将自己的小车停放在花东镇大龙村一民居院子里后离开,因其汽车遥控钥曾发生故障,故无法确认车门是否锁上。6月20日13时许,其返回停车处时,发现有2名男童在其车内,且无任何反应。经法医初步鉴定,2名男童体表均无外伤,结合现场勘验情况,分析为2名男童自行进入未锁车门的车内活动,过程中触碰车内中控门锁按钮导致车门锁死,因年龄太小(一名5岁、另一名4岁)不懂脱困,长时间处于高温闷热环境导致脱水性休克死亡。

这一起儿童车内窒息死亡事件一时间在网络上引发了很大的关注。其实,回顾以往的新闻,儿童车内窒息死亡的新闻事件时有发生,每一起悲剧事件的发生都会引发大众的痛心。

 

通过对近些年关于儿童被闷死在车内悲剧案例的梳理汇总来看,幼童死亡多为其父母或幼儿园司机遗忘在车内所致,因而人们的关注点除了是对死去儿童的痛心外,更多的是对儿童的死亡进行追责,对责任方进行谴责往往是最主要的舆论表现。对于6月20日在广州花都发生的这起2名儿童车内窒息死亡这一事件来说,网络关注点与上述汇总的悲剧案例有相似之处,但是也有其舆论关注的特殊性,即对事件责任归因时所引发的激烈争议。

本文以广州花都2名男童车内窒息死亡事件为研究案例,依托于蚁坊软件舆情监测系统相关舆情数据,对该事件的舆情热度、舆论议题以及争议焦点等方面进行详细的研究分析,以期通过舆论强度及影响力等方面来提高大众、学校乃至社会对这类事件的警惕,进而减少甚至杜绝此类悲剧的再次发生。

一、网络舆情热度

 

从该事件的网络舆情热度的变化趋势可以看出,其舆情热度总体上呈现出波折起伏、周期较长的态势。根据事件的发展进程,呈现出2名男童死亡的舆情热度明显低于2名男童死亡责任归因的舆情热度。

从2名男童车内窒息死亡的舆情热度来看,这一事件因其悲剧性、警示性被媒体和网友所关注并传播扩散。具体来说,6月21日14:59@广州花都公安 官微发布了该事件的具体通报,随后各大媒体即时跟近报道,其中@红星新闻 @三联生活周刊 @中国新闻周刊 等媒体的传播扩散影响力相对较高。各大社交媒体上#广州花都2名男童车内死亡#、#广州警方通报花都2名男童车内死亡#等新闻话题不断出现,进一步刺激网友关注和转评。媒体的不断报道和网民的转评参与使该事件的舆情热度在6月21日晚间达到峰值,在6月22日至6月23日日间,其舆情热度基本消退。由此可以看出,该事件本身即两名男童车内死亡这一事实的网络舆情热度演化较为简单且短暂。值得注意的是,2名男童车内死亡这一基本事实的舆情传播过程中,就已经开始夹杂着网友对“谁该为这2名男童的死亡担责”这一问题的主动性讨论。

从2名男童车内窒息死亡责任归因的舆情热度来看,呈现出高舆情热度且起伏明显的趋势。6月23日晚间这2名儿童的家属发声称孩子之所以死亡是由于车主不锁车导致,因此车主应该承担责任。而正是死者家属的发声刺激了大众的关注度。原本在这个事件发生之初,不少网友就主动对谁应该承担责任发表意见,普遍的看法主要为死亡儿童的监护人应该负主要责任,车主属于无辜倒霉方。然后死者家属发声将责任推卸到车主身上,这与网友的普遍意见相悖,因而强化了其讨论热度。6月24日,媒体报道律师解读称该事件系意外事件,车主不担责,再一次引发了舆论热议。随后车主作出回应称车停在自己院子里,不该担责。经过这几方面的回应,舆情热度趋势也随之不断起伏。

二、网络舆论聚焦

从该事件的网络讨论的话题来看,主要集中于对悲剧事件的痛心以及谁该为悲剧事件负责两大主要方面。除此之外,还有一小部分对这类事件进行警示及科普的舆论话题。总体来看,网络情绪都表现出极大的负面,负面情绪占比高达96%。

 

1、2名男童死亡悲剧事件下舆论同情

从对悲剧事件的痛心来看,网友的转评参与中表现出强烈的悲哀与同情的网络情绪。但是也正是强烈的悲哀同情之感刺激网友主动对这件事情进行责任归因,而死亡儿童的父母一时间成为众矢之的。而对于车主,大部分网友也给予了高度的同情,倒霉实惨。总听而言,对该事件表示痛心的舆论声音相对较低,更多的舆论还是集中于谁该为悲剧事件负责这一问题的讨论上。

2、对事件责任归因的舆论倾向

谁该为这起悲剧事件负责虽然在事件刚开始进行报道时,网民就已经进行相关讨论。但是真正引发事件责任归因的讨论高潮是在媒体报道死亡儿童发声要求车主负责之后。就目前对该事件谁该负责的网络讨论来看,车主无责成为主导的舆论倾向,占比为94%,而认为车主有责的舆论倾向占比仅为3%。

 

从该事件的传播表现来看,谁该为事件负责之所以成为主导舆论话题,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家属与受众态度背道而驰的担责诉求

从该事件的舆情热度可以看出,如果没有死者家属后续通过媒体发声称车主应该负责的诉求,这件事情大约会像之前类似事件一样,在引来受众的唏嘘悲痛以及主动追责的评论参与后,在短时间内悄然平息,并不能翻起很大的舆论浪花。但是在此次事件中,死者家属的追责声明成为助推该事件舆论波澜的关键性因素。这主要是由于家属将责任归咎为车主未锁车而致,而家属的责任归因与受众的主流态度背道而驰,有悖于受众视角中责任归因的舆论倾向。当事件进展中的每一个环节与受众态度不符甚至是相悖时,舆论必然呈现炸锅之势。这将该事件的舆论重心全部集中于责任归因的讨论,最后呈现出网络舆论一边倒的态势,即死亡儿童的监护人该为之负责,而车主实际也是受害方,不应该负责。另外,在这个争议讨论的过程中,网友表现出无奈、愤怒等多种情绪,这也是造成网络舆论中出现一些戏谑和非理性谩骂声音的外在表现,比如网友戏谑应该负责的是太阳、是后羿、是气温、是汽车制造商。

大众媒体引导参与式的新闻报道

在死者家属发出认为车主应该担责的声音后,大众媒体对这一内容的报道表现出极高的热情。这主要表现为对家属追责基本事实的高密度报道和对谁该为之负责新闻话题的参与式引导。尤其是大众媒体的引导参与式的新闻报道或民意调查,更是强化对事件责任归因的讨论。比如@凤凰周刊 @新京报 @人民网 @每日经济新闻 等媒体在报道死者家属将责任归因于车主时,也面向受众创建了“你认为车主应该担责”之类的网络民意调查,这种民意调查吸引了网民的积极参与,在某种程度上塑造了网民对这一问题简单直接的意见表达空间,也加强了支持车主无责的舆论声音。大众媒体引导参与式新闻报道下的民意调查,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汇聚民意进行舆论引导的一种路径。

法律领域内专业律师解读下的争议

对2名儿童死亡进行责任归因时,具有专业知识的律师意见介入到事件中。就律师对这一问题的解读来看,大部分信息是律师认为车主将车停在自家院内,并未在公众场所,车主没有必须锁车的义务。因此这件事件属于意外事件,车主不应该担责,主要责任在于监护人失职,没有看管好自己的孩子。而律师这一解读往往获得网友的高赞。但是也有律师出现了不同的意见,比如@人民网 发布的新闻内容来看,提到有律师指出车主或将承担20%以内的责任。律师的不同意见也引发了网友的质疑和抨击,甚至出现谩骂律师不专业的言论。总体来说,律师对于这一事件的解读被公开报道和传播后,再一次强化了车主无责的舆论倾向。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媒体在报道律师解读的相关内容时,内容过分简单碎片,对于律师来源、解读的专业依据等内容交代的并不明确,这从某种程度上压缩了能够引发受众冷静理性的思考空间。

3、儿童车内窒息死亡这类普发性事件的舆论警示

纵观该事件自发生发展的传播过程,关于警惕儿童车内窒息死亡这类事件的网络声音一直伴随,但是总体来看这类具有科普性、警惕性的网络声音相对微弱,被嘈杂的事件责任争议话语所掩盖。但是从反思的视角出发,对于这类频发的悲剧事件,科普相关危害、提高父母相关警惕、加强对儿童的相关教育等网络声音得以不断强化显得尤为重要。这对于将全部焦点聚焦于这起事件本身的大众媒体来说,加强相关警惕性、科普性的报道议题也是重要的媒体责任之所在。随着当下网络传播广度日益拓宽,我们也有理由相信,以大众媒体为主导的各传播主体加强对警惕这类事件的内容传播,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提高受众的安全意识,以此规避此类悲剧事件的发生。

三、儿童车内窒息死亡类案的舆情总结

广州花都2名男童车内窒息死亡舆情起源于一场时常见诸网络、媒体的意外事件,却因为非监护人自己的车而导致的责任归因问题而演化成与一般儿童车内窒息死亡事件所不同的网络“狂欢”现象。特别是2名男童家属失职并企图讹上车主的行为引发舆论强烈反感,在此过程中部分网民臆想的“法律肯定判车主次要责任”、“赔十几万”等声音更是违背了网络主流民意态度,加上官方在事件中回应力度不足,共同作用于本次高敏感、低燃点舆情的生发。观照到社会现实层面,除了对于责任归因孰是孰非的争执,如何有力地推动舆论场上由该起个案逐渐深入到对该类现象的剖析从而避免悲剧重演,应当升级为亟待关注的公共话题。

1、立足个案,警惕和稀泥式舆情应对

男童车内窒息死亡无疑是一起悲剧,然而这起带给家庭毁灭性打击的悲剧事件所呈现的舆论态度却并非此前几乎一致的同情和唏嘘,男童监护人与车主之间的争执如何得以解决同样备受网民关注。法律是定纷止争的有效手段,而据相似案例判决,如刚刚发生的“一名4岁男童因被反锁于车内窒息死亡,邻居因照看疏忽被刑拘”也给网民带来了某种担忧,“死者为大”“谁弱谁有理”“向弱者倾斜”是否会对该个案造成影响。回归到男童车内窒息死亡事件,只有通过切实的调查与法理上的适用实现个案结果上的公正才能真正化解矛盾,避免埋下更大的隐患,“和稀泥”式的实情处置发酵成为二次舆情风波尤其值得警惕。

2、发挥共情的力量,谨防偏离舆论焦点

经过上述分析,我们还发现了这样一种舆论现象,网民在表达对车主的支持以及监护人的谴责的时候使用了非常之多的额充满戏谑化的内容表达,并且得到了大量的点赞,造成了缺乏理性思考“一边倒”的情绪宣泄。实际上,这已经偏离了事实本身传达的“不应该怪车主”主要信息,使得舆论环境复杂化,淡化了共情效应。在此意义上,充分发挥共情的力量以提升公众在悲剧事件中的舆论素养,特别是网络大V和意见领袖能够以就事论事的态度发表观点,引导更多网民保持理性不跟风,谨防舆论失焦。

3、及时跟进舆情后续,注重疏导公众情绪

目前来看,由于没有“2名男童车内窒息死亡事件”的相关最新消息出现,加上受层出不穷的网络热点事件的影响网民注意力转移,该事件的网络舆论热度已经趋于消退。从6月21日广州花都警方通报2名男童在车内死亡的初步调查情况至今该起事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期间监护人与车主露面各以不同的立场面对公众,事件如何发展仍然存在一些变数,责任归因如何定夺将不可避免地左右着公众情绪。因此,官方及时跟进后续情况、将相关情况进一步作出通报,不仅满足网民知情权、抚平负面情绪,同时有助于杜绝舆情烂尾,也为以后该类事件发生时提供借鉴案例。

4、同类事件集中报道,媒体强化议程设置

不论如何,频频发生的儿童车内窒息死亡事件应该为监护人和社会敲响警钟,媒体通过对同类事件集中报道为公众设置议题,既能体现出媒体在新闻选择上的偏向,又彰显了媒体价值取向。首先,媒体所进行的不断重复的儿童车内窒息死亡的相关报道,能够影响公众的社会认知、心理和行为,特别是“儿童安全”“儿童监护责任”的社会认知经过一次又一次同类型新闻报道的巩固,就会内化成为自己的“刻板印象”,刺激监护人的风险意识,如果因失职导致儿童死亡则会承担法律责任。其次,媒体对儿童车内窒息死亡的大规模的集中式报道是媒体发挥社会责任担当和积极价值取向的重要一环,保护儿童权益是全社会的共识,而高质量和具有深度的新闻议程设置无疑会使这一导向得到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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