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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公寓发生沉降倒塌

2019-09-09 10:50
作者:蚁坊软件浏览次数:15355

网络标签:倒塌公寓  坍塌  沉降  房价反涨  暴涨60万  塌区房

 

图片“新华网” 如有侵权请及时告知)

简介:2019年8月28日11时20分,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渔邨社区和平新居单身公寓楼发生沉降倾斜。网民尚未脑补完事故“惨状”,神奇的深圳楼市,再次创造出一个全新的概念:塌区房。倒塌公寓被中介借势营销,房价暴涨60万,引发舆论热议。随着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宣传部、广东省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通告的发布,喧闹的舆论场迅速沉静。事件舆情量于8月28日达到峰值,舆情呈现生命周期短、信息消散快的特点。

一、传播趋势

“深圳一公寓发生沉降倒塌”事件舆情趋势呈现“阶梯式下降”走向。事发后迅速引发舆论狂潮并于8月28日达舆情峰值,随后整体舆情热度逐渐消散。该事件舆情呈现生命周期短、信息消散快的特点。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新时代新罗湖先后于28日、29日、30日发布6次情况通报,说明伤亡情况、救援进展、事故调查结果、善后工作进展等。

广东省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深圳不动产登记”于30日发布特别提示回应“深圳公寓坍塌房价反涨”,房屋所有权灭失不能办理转移、抵押登记。

政府相关部门在事发后及时发布通告保障民众知情权,不仅能促成事件快速解决,还稳定了公众的情绪,使得舆情迅速回落,极大缩短了舆情的周期。

二、传播平台

 

微博平台是本次事件的舆论主战场,信息传播量占比达79.04%。综合分析认为主要是缘于:1.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及时通报事件进展,为微博网民提供了讨论的素材;2.众多深圳本地资讯类博主“扎推”发布相关消息,增强了该事件在微博的扩散力度;3.@人民日报@央视新闻@澎湃新闻等媒体官微纷纷发博,进一步扩大了该事件的传播范围;4.微博热门话题“深圳罗湖区一公寓楼发生沉降倾斜倒塌”使得事件影响力倍增。

值得注意的是,微信公众号平台占比为6.09%。政府部门、媒体创建的微信公众号,促使传播影响力亦越来越广。本次事件中,“深圳应急管理”“东莞应急管理”等政府部门官方微信公众号、“新华视点”“南方日报”等媒体官方微信公众号围绕“直击倒塌现场”“倒塌初步原因查明”“倒塌楼房拆除工作”等内容进行传播,阅读量均超万。

三、舆论焦点

“深圳一公寓发生沉降倒塌”这起房屋安全事故在舆论场掀起波澜,引发媒体和网民的关注讨论。

物业失职亦或地铁施工,舆论聚焦公寓倒塌原因

有关公寓倒塌原因的讨论主要涉及两个方面:

其一,关注公寓倒塌是否与地铁施工有关。据《南方都市报》“新京报网”等媒体报道,事发后有物业人员表示,公寓倒塌或与地铁九号线的建设有关,此前专家曾评定地铁修建会对该小区造成影响;而地铁九号线的承建方在29日进行了否认,称该公寓倒塌与地铁建造无关。

舆论对此评论称,具体原因要等调查结果,不应该相信物业方或者地铁施工方的一面之辞来判定事故原因。物业单位依法有义务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公寓倒塌原因很可能是物业方失职,未及时排除隐患;地铁施工方此前曾因施工导致楼体裂缝和地面下陷,很可能并非无辜。

其二,关注官方调查结果。事发当晚,罗湖区宣布了专家组现场调查结果,称在暗渠水流常年作用下造成桩周水土流失和桩身腐蚀,最终造成桩基础发生脆性破坏,导致楼体局部倾斜下沉。部分舆论对此解释表示认可,表扬官方调查迅速;少数舆论认为,官方的声明并未提及责任主体,缺失追责对象,有隐瞒、包庇之嫌。

人员伤亡情况仍旧是舆论的焦点之一

从政府信息发布来看,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新时代新罗湖在数条回应中也对人员伤亡情况进行了说明,及时披露最新情况。

从新闻媒体来看,“央视新闻”“澎湃新闻”等新闻网站发布的快讯和@人民日报@凤凰网财经等媒体官微所发的博文中均涉及了伤亡情况。

从自媒体平台评论留言中来看,人员伤亡情况,一直牵动着网民的心。事发之初,网民留言祈愿莫现人员伤亡;救援行动结束后,网民对官方通报未发现人员伤亡表示庆幸。

中介炒作准拆迁房致房价暴涨,购房者谨防“竹篮打水一场空”

公寓倒塌致财物受损原本是惨事一桩,但在房屋中介“房子已倒,坐等拆迁”“房屋倒塌,拆迁提上日程”的炒作下,“塌区房”坐地起价,单价涨幅达11363元/㎡,一套房屋一天涨幅少则60万,多则百万。对于房屋中介恶意炒作行为,8月30日,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一则特别提示:房屋所有权灭失的,不能办理转移、抵押登记。而“证券时报网”也援引律师张茂荣的观点称“倒塌后房屋已经丧失了居住使用功能,不能再做转移登记,所以不能买卖”由此,部分购房者试图投机倒把的奢念怕是要落空。

公寓倒塌后的维权赔偿问题以及是否需要偿还贷款等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引发舆论关切

对于公寓倒塌后,如何维权获取赔偿,《南方日报》发表题为《房屋倒塌后,业主应如何维权?》的文章进行了总结:1.因第三方施工导致房屋倒塌的,业主可向第三方索赔;2.因建筑本身存在问题而导致房屋倒塌的,开发商应承当主体责任;3.因个别业主违规装修导致房屋倒塌的,业主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网民“房子没了,贷款还在”的调侃,体现业主对是否需要继续偿还贷款的疑问。《南方日报》发表《房子塌了,房贷要不要继续还?》的文章,对此进行了解答:房屋坍塌,业主应当向开发商主张赔偿,但应偿还银行贷款。

四、深圳十年房价变化趋势

十年间,深圳房价一路上扬,从1字头飞涨至5字头,有多少人错过上车机会,扼腕叹息悔恨不已。“深圳一公寓发生沉降倒塌”事件引发舆论再次聚焦深圳房价,一房源网站信息显示:倒塌前88㎡价格在350万左右,即约39773元/㎡;倒塌后现总价提至450万,即约51136元/㎡,每平方米约涨价11363元/㎡。房屋中介无一例外打上“拆迁”概念,“暴涨60万”“反涨80万”“猛涨100万”的字眼冲击着网民的敏感神经。

加之,2019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简称:《意见》),明确深圳为“核心引擎”。《意见》中“以宜居为导向”政策:“实现住有宜居”“打造舒适宜居的生活空间”“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加快完善保障性住房与人才住房制度”三处对房地产及其相关方面的要求,势必将影响未来深圳房价走势。如此一来,不考虑该公寓转卖的合法性,房屋中介对于“塌区房”的价值评估倒显得“合情合理”。

五、2019年坍塌事故盘点

纵观2019年全国各地坍塌事故,原因复杂多样,人为、地质、历素、环境以及意外等因素均是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所以引起舆论广泛关注,一方面,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惨重;另一方面,事故造成的影响恶劣。因此,加强企业管理、规范编制施工方案,重视隐患排查、增强政府部门监管力度、加大对涉事企业和涉事政府监管部门违规人员的处罚震慑力度等都迫在眉睫。

六、舆情总结

高价“塌区房”扰乱市场 监管部门需重拳出击

在高价“塌区房”引起舆论热议之后,对比“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与“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两则通告,从回应时间节点、通告详尽程度来看,政府监管部门的回应及处置方式略显迟滞。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作为民间社会组织,于事发第二天(29日)呼吁房产中介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立即撤回房源发布网站、朋友圈等对已倒塌房屋等不良房源广告信息宣传”“立即停止对已倒塌房屋的代理行为”。响应速度快于房产交易监管部门,因此,监管部门需要反思自身在监测行业动态、回应时机等方面存在的不足。

此外,民间组织对所属行业没有实际指导、处罚等权力,高价“塌区房”的行业乱象还需房产监管部门尽快出手整治,严禁有关机构及个人对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房产“大做文章”。

后续处置措施及时公开 推进安置方案迅速落实

事故发生后,对于业主赔偿方案尚未公开说明。已知2017年《深圳罗湖区罗芳村城市更新补偿方案》以产权置换为主:其中,单层祖屋(住宅)按建面1:2补偿住宅或公寓;2层及以2019年上住宅按建面1:1补偿住宅或公寓,并每栋配备1个固定停车位使用权;商业按建面1:1补偿集中商业或公寓。相关部门的后续安置、房屋处理方案应尽快落到实处,缓解民众焦虑,给当地百姓一个“定心丸”。

客观回应事故原因的猜测 打消网民疑虑

对于部分网民猜测事故原因或与地铁九号线建设有关的情况,目前仅看到地铁九号线工程承建方作出了简单回应。针对一些网络流言或者无端猜测,相较于当事方的自我澄清,第三方的客观说明更具说服力。因此,建议有关方面以调查事实为依据,正面回应网络猜测。

关注周边类似事故的叠加影响 避免引发次生舆情

在8月28日深圳罗湖和平新居公寓沉降倒塌之后,8月29日距沉降公寓200米的裕晖大厦突发晃动,引发部分民众对居住安全的担忧。同一区域连续发生类似事故,容易使民众恐慌情绪蔓延,舆情或有再次爆发的可能,相关部门可对周边房屋进行仔细摸查,还应当规定物业管理单位、居委会、业委会等单位和组织承担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部分义务,要求各地房屋安全主管部门建立并定期更新其管辖区域内的重点关注房屋名单,重点跟踪检查并定期鉴定等,对有安全隐患的情况尽早预警,避免突发事故频出引发舆情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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