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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龙哥”砍人反被杀事件

2018-09-06 17:39
作者:蚁坊软件浏览次数:107984

网络标签:昆山  龙哥  正当防卫  昆山公安  反杀  宝马男  砍人

 

图为死者刘某某,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告知)

简介:2018年8月27日晚,在江苏昆山震川路,被称为“昆山龙哥”的刘某某和路人于某某发生冲突后,发生刘某某砍人反被杀事件。由于发生戏剧性“反杀”情节,现场监控视频一经流传,在网络上得到大量转发关注。大量网民针对于某某是否属于正当防卫进行讨论,相关舆情量在9月1日达到最高峰。

事件脉络梳理

舆情趋势观察

 

由舆情趋势图可以看出,2018年8月27日至9月4日,“‘昆山龙哥’砍人反被杀事件”舆情前期相对平稳增长,随着官方通告案件结果,舆情量也随之爆发式增长,到达舆情最高峰后快速回落。“‘昆山龙哥’砍人反被杀事件”最开始受到关注是由于相关视频流传网络,持刀人刘某某被“反杀”的戏剧情节引发大量网民关注,进而进行转发与评论。随着舆情不断发酵,就当事人刘某某疑似涉黑、刘某某曾获“见义勇为证书”、刘某某真实身份、于某某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等话题,网民和媒体进行相关讨论与报道,推动舆情不断升温。对此,相关媒体也在微博平台发起有关“于某某是否是正当防卫”投票,组织专家律师等专业人员,就于某某是否正当防卫等进行探讨。

值得注意的是,昆山警方对网络舆情的关注,及时正面回应了网民关切点,证实死者刘某某确实曾获“见义勇为证书”、澄清刘某某背后不存在“强大黑社会关系”等,为避免谣言蔓延、负面舆情的爆发发挥了重要作用。9月1日,江苏省昆山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昆山公安发布案情通报,宣布于某某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后,得到了网民的认同和媒体的报道,相关舆情量到达顶峰。随着昆山方面对案情和网民关注问题进行详细说明解释后,相关舆情量开始下降。

舆论阵地简析

 

由上图可以看出,微博是“‘昆山龙哥’砍人反被杀事件”讨论量最多的平台,其次是论坛微信公众号新闻客户端。在微博平台上,现场监控视频得到大量转发引发众多网民关注,而昆山相关部门官方微博的信息发布也引起了众多网民的关注讨论。值得赞赏的是,在“‘昆山龙哥’砍人反被杀事件”的舆情发酵过程中,江苏和昆山等相关部门始终借助官方微博发布相关信息、积极联系媒体、及时回应网民疑问,发挥出了当代政务微博应有的作用。媒体方面借助微博平台第一时间发布事件相关信息,为网民提供案件进程、案件背景等信息。而网民在微博平台上前期主要表达了“解气”“认为于某某是正当防卫”等态度,随着昆山官方发布最终案情通报,网民继而又表达了对昆山公安和法治进步的赞扬。

聚焦舆论场

所谓政务微博,主要指代表政府机构和官员的、因公共事务而设的微博。用于收集意见、倾听民意、发布信息、服务大众的官方网络互动平台。其目的主要在于通过与公众的良性互动,搭建一个社会化参政、议政、问政的网络交流模式与平台。在现场监控视频被大量转发后,昆山方面不回避问题,第一时间利用账号@昆山公安回应网民疑问,确认案件相关信息,利用政务微博与广大网民形成良好互动,做出稳定舆情的良好表率。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包括江苏方面也积极利用账号@江苏检察在线与广大网民联系,明确表明地方态度和对案件的重视程度,官方的这些动态回应很好的维护了行政司法等部门的政府公信力,为其他地区的政务微博建设提供学习经验。伴随着昆山方面及时严谨的回应,多数网民对案件的审理抱有理性期待。尤其是9月1日,@昆山公安发布的案情通报,不仅对案件经过进行严密梳理,且对案件期间,网民亟待了解的其他相关信息进行详细准确说明,赢得广大网民好感。


 

在“‘昆山龙哥’砍人反被杀事件”传播过程中,媒体对正当防卫相关话题报道量最高,占比约35%。其中包括组织专业人员对“‘昆山龙哥’砍人反被杀事件”进行法律和刑事专业分析,对网民争论的于某某是否属于正当防卫进行法理探讨;对案情结果进行解读,分析于某某被判正当防卫的法理依据等。相关报道引起广大网民较长时间段内的关注,为网民进行法治相关话题探讨提供依据。

9月1日,昆山方面案情通告一经发出,就有大量媒体对其进行转载,报道量占比高达30%。媒体转载迅速扩散了于某某被判正当防卫的消息,形成全网热议,将舆情量推到最高峰。尽管在新媒体时代,得到部分传播权的网民削弱了媒体的部分职能,但不能否认的是,媒体尤其是有公信力的媒体在移动互联网的信息海洋中仍然是一座座吸引网民目光的灯塔。

对于某某被判正当防卫的结果,众多媒体称赞法治进步,相关话题占比约16%。如新华社发表时评直接表示这是法治的胜利,不仅维护了于某某的正当权利,更倡导了法治思维,提升了社会法制意识,昆山警方和检方应该得到赞赏。此外,包括人民日报、央视新闻、中国新闻网在内的多家权威媒体对案件结果评论称赞,扩大了案件审理结果的影响,为此案“对正当防卫适用起到标杆作用”助力。


正如上图所示,在“‘昆山龙哥’砍人反被杀事件”传播过程中,网民对官方回应的关注度最高,相关网民言论占比约32%。这主要源于,网民出于同理心,担心于某某不能被判正当防卫,乃至被重判。因而网民时刻关注官方回应,在官方账号下积极留言,以期推动案件发展。网民对官方回应如此关注,以至于@昆山公安9月1日“于某某正当防卫”的案情通告一经发出就得到了约16万次转发、11万条评论和47万次点赞。

网民对“正当防卫标准”讨论量也较高,占比约22%。随着网民讨论逐渐深入,民众朴素的正义感和深切的危机感开始发挥作用,部分网民开始忧虑,如果自己遇到这种威胁到生命的麻烦,可以采取什么自卫手段。大量网民开始以案件为起点,对“正当防卫”话题进行相关讨论。更有微信公众号“今日话题”对近年来我国“正当防卫”审理案件进行数据统计,发现每1000名主张正当防卫的公诉案件被告人中,只有一人能成功。基于我国过往“正当防卫”审理案件的数据,网民对于某某的担心也不无道理。

网民认为于某某是正当防卫的言论占比约15%。基于移情作用,对涉案人双方,网络民意一面倒趋势明显。在8月29日,@头条新闻发起【宝马男#追砍电动车主遭反杀#,杀人者是防卫过当吗?】主题投票,共51万参与人中,其中约87%的网民认为:正当防卫,情势危急,做出过激反应可以理解;约12%的网民认为:防卫过当,反过来“追杀”超出防卫需求;只有约0.9%的网民选择:恶意报复,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微博舆情量的快速上涨引起昆山官方注意,@江苏检察在线表示:27日晚,昆山市震川路发生一起持刀砍人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获悉该案后,昆山市检察院连夜提前介入。

不同于网民的朴素的正义感和深切的危机感,相关专业人士对“‘昆山龙哥’砍人反被杀事件”中的于某某是否防卫过当,更多考虑的是法律和事实基础。在昆山案情通报之前,综合专业人士的观点可以看出,对“‘昆山龙哥’砍人反被杀”一案,专业人士之间存在部分分歧。首先就是“是否防卫过当”,有律师认为于某某是否防卫过当,还需查明案件关键细节,也有律师认为,应当从整体来考虑,于某某是否正当行使其正当防卫的权利。分歧的另一点则是司法是否要考虑舆论影响。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曾在《我们应当如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一文中表示:作为执掌司法审判权的人民法院和刑事法官,我们必须坚定地站在人民的立场上,以维护人民利益为己任,向社会明确传递鼓励正当防卫的信号。但同时也有律师认为司法应该保持独立性,不应受舆论左右。在所有讨论之中,也有不少专业人员指出,正当防卫制度在我国的法律适用非常保守。专业人员对于此案的探讨和观点,为广大网民的讨论提供了理论要点,也是相关部门处理案件的参考依据之一。

舆情透析

● 群情汹涌看社会焦虑

从2009年的“邓玉娇案”,到2016年的“于欢案”,再到今年的“‘昆山龙哥’砍人反被杀”案,网民又一次掀起了大范围内关于“正当防卫”的讨论。网民对死者刘某某并没有丝毫“死者为大”的同情,更多表达的是“解气”“活该”“死有余辜”等态度。甚至有网民以一种调侃、娱乐的方式将刘某某的种种行为特征进行传播,包括漫画、段子、做滑稽传(用史记的形式记述刘某某事件)等。而对于某某网民则表达了“担心”“支持”等情绪,更有不少网民将于某某封为“白衣侠”,认为于某某的行为是“行侠仗义”。

尽管目前此案已经尘埃落定,昆山方面也通报于某某属于正当防卫,此案依法撤销,但此案民意汹涌,我们从中依稀可以窥见案件背后反映的社会焦虑。民众的焦虑原因之一就是以“昆山龙哥”刘某某为代表的“地痞流氓恶霸势力”。刘某某身具“花臂壮汉”“长刀”“典当行”等涉黑因素,而公众长期对这种“地痞流氓恶霸”憎恶和愤慨也是舆情爆发的重要原因之一。再进一步思考,黑社会代表着恃强凌弱、不稳定、不安全,公众对于这种“地痞流氓恶霸”的憎恶愤慨,又何尝不是一种出于对于社会不安全因素的深刻焦虑呢?

从网民对“是否正当防卫”的争论和讨论中,还可以看出民众对法治公平的焦虑。尽管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什么是正当防卫,但从实践中来看,我国千分之一依法正当防卫的比例实在太小——正当防卫制度在我国的法律适用非常保守。为此,民众不免考虑,如果自己在实际生活中遇到了这种危及生命的场景,自己能否还手,自己的举措能否取得法律的认可?民众对于防卫制度的不解和迷茫都转化成了对于某某的支持。在9月1日,昆山公安发布通报:于某某正当防卫,此案依法撤销后,媒体和网民都处于一种欢腾之中,认为这是正义的。新华社法人微博@新华视点更直接指出:这是法治的胜利。事实上,在本案中,民意舆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昆山方面的决断,所以欢欣之后,我们需要思考的是,未来我们在没有民意支持的情况下能否“正当防卫”?只希望能够像法制日报的观点一样,“‘昆山反杀案’对正当防卫适用起到标杆作用”。

● 民间讨论推动法治建设

正如上文所言,民众对如何行使法律规定的正当防卫权利有所焦虑,这表明除了法制需要不断完善以外,我国部分公民不够懂法也是重要原因之一。而在“‘昆山龙哥’砍人反被杀事件”案例中,媒体组织专家、业内人员等对“正当防卫”这一主题进行专业讨论,无形之中,起到了对民众普法的作用。如8月30日,@中国之声发表文章《刑法专家谈“砍人反被杀”:构成特殊防卫 担心反扑反击合理》。该文章为民众提供了正当防卫的理论依据,阅读量一度高达387万,更有不少网民在博文下跟评对正当防卫进行持续性讨论。由此可知,个别争议性社会热点事件的舆论热议,倘若处理得当,不失为一次推动法治建设的机会。

 民间舆论先司法而行

在此次“‘昆山龙哥’砍人反被杀事件”传播过程中,尽管昆山方面回应迅速,处理得当,但民间舆论早就先于司法程序为于某某下了“无罪”定论。而在昆山方面9月1日发布案情通告之后,舆情方面除了对昆山有关部门的褒扬和为结果点赞外,还有部分网民指出此次“于某某正当防卫”,舆情才是重要因素。出现这种现象,除了部分网民缺乏法律基本素养外,与本次舆情定论先行,而结果与民意相符外不无联系。而江苏检察院表示,人身安全是每个公民最基本的要求,面对来自不法行为的严重紧急危害,法律应当引导鼓励公民勇于自我救济,坚持同不法侵害作斗争。对此,对比过往具有媒介审判性质的案例来说,如“药家鑫案”“李启铭案”等,此案中的民意虽然成为考虑因素,却并没有影响司法独立性。正如江苏检察院所言:合法没有必要向不合法让步。但从以后的实践上来考虑,难免不会出现民意裹挟、“舆论审判”的现象。对此,相关部门应保持警惕,以法律为准绳,保持司法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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